一、地质环境监测站
参与全市地质灾害的调查、评价、监测、预警预报工作,参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、地质灾害巡检工作;承担全市地下水资源与环境、地热、矿泉水、矿山地质环境评价、监测与保护工作;参与水文地质工程、地质环境、地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工作;指导全市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。承办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土地利用规划所(土地评估中心、不动产登记中心)
负责整理城乡建设用地相关资料并建立数据库;负责土地规划、土地调查、土地评估等业务工作;负责土地储备的测量、登记发证的测量(地籍测量)工作;开展土地调查、市级土地变更调查等业务工作;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、政策咨询、资料组织、登记发证工作,负责管理不动产权籍档案;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统一信息管理平台、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,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,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及数据交换规则等技术规程;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,指导并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;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指导、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;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统计、分析、评价;负责不动产信息数据库的更新、管理和维护;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不动产权属纠纷调查和调处工作;承担全市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统一配号,统一定制等工作;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法规、规章的调研、论证和研究工作;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的组织实施、技术审查、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;承担土地变更调查、确权登记发证、数据库建设管理、统计分析、评价监测等地籍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服务。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土地储备中心(土地挂牌拍卖中心)
承担城乡建设用地供应、政府土地储备收购、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相关工作;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;建立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、区片综合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。
四、政策信息中心
负责拟订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、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;负责对外发布全市自然资源信息;负责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;负责组织协调电子政务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;负责协助办公室管理电子办公设备,协助开展市自然资源局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。
五、市城乡规划展示馆
负责城市总体规划、重要地区详细规划和标志性建筑的公开展览工作;宣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的发展变化;设立城市规划公示区,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行批前及批后公示,对城市规划变更调整进行公示,对城市规划违规行为查处结果进行公示;负责城市规划晨览内容的收集、整理、策划、制作、布展及保护;承担规划展览馆的开放、接待和讲解工作,负责国内外来宾、参观团学习和交流的接待服务工作。
六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
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。